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来源:平谷区城市管理委 作者: 点击量: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平谷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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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办公室)。截至2012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公开情况
本委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0%;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5%;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行政职责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5%;业务动态类信息17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6.70%。
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我委实际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公共查阅点。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档送交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文化馆,供公众查询。
在便民服务上,通过网站开设便民问答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情况
本单位201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人员和收支情况
工作人员情况本单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四、咨询情况
2012年,本单位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投诉事项。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3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及时公开,增强服务;三是完善制度,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