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来源:平谷区城市管理委 作者: 点击量: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平谷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编制的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渠道场所等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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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组建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制度建设、专门配备了1名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点。截至2017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结合我委实际,采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为:一是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栏,为公众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通过公共查阅点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档送交区档案馆、区政府信息公开查询中心、区文化馆,供公众查询。在便民服务上,开设便民问答专栏、信息公开指南及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咨询投诉、办事指南等栏目。三是利用“微信”新媒体助推信息公开工作。
我委2017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6%;法规文件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6%;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00%;行政职责类信息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2%;业务动态类信息124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8.9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2017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7年,本单位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投诉事项。
五、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和全系统信息员开展2次业务知识培训,强化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公开意识。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均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二是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我委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2件,政协委员提案35件。其中主办件50件、会办件17件。主要内容涉及路面升级改造、路灯安装、公厕建设与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停车管理、公共自行车调整等问题。在办复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全部完成答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答复满意率为100%。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
2018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二是及时公开,增强服务;三是完善制度,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