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来源:平谷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作者: 点击量: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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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09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委共公开信息42条,其中法规文件1条,业务动态41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09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法规文件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8%;业务动态类信息4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62%,其中:会议动态2条,占比例的4.76%,工作动态37条,占比例的88.1%,培训动态1,占比例的2.38%,工程招标1条,占比例的2.38%。
在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为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如: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需要公众广泛知晓,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业务动态类以参与为主,了解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要求并发动我委行业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政府信息的公开体现了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和开发性,广大民众的参政、议政不再是口头或形式,而是得到了落实和体现,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在绿谷网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外,还按要求往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信息查阅中心、图书馆信息查阅中心移送纸版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09年,我委未接到信息查询申请。
四、诉讼复议情况
2009年度,我委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未接到举报事项。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09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2010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二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