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年01月09日 来源:平谷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作者: 点击量:
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平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编制的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报告后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本委政府网站http://zfxxgk.bdyddz.com/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89992670 89997881。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委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依申请受理点,5个公开查询窗口,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截至2011年底,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委共公开信息17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法规文件类9条,业务动态165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本委2011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7%;法规文件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5%,其中:法律法规1条,占比例的0.57%,规章4条,占比例的2.29%,规范性文件4条,占比例的2.29%;业务动态类信息16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4.29%,其中:会议动态5条,占比例的2.86%,工作动态158条,占比例的90.29%,工程招标1条,占比例的0.57%,统计调查1条,占比例的0.57%。
在我委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为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如:机构职能类、法规文件类信息需要公众广泛知晓,了解相关法规、政策;业务动态类以参与为主,了解进展情况和主要做法,要求并发动我委行业管辖范围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小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政府信息的公开体现了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性和开发性,广大民众的参政、议政不再是口头或形式,而是得到了落实和体现,是社会进步的象征,也是我们的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除在绿谷网和本单位网站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进行公开外,还按要求往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档案局信息查阅中心、图书馆信息查阅中心移送纸版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1年,我委接到信息查询申请3例,为同一人查询拆迁许可证、拆迁计划及方案、拆迁相关的补偿安置资金证明,我委已对其发放补正申请告知书。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人员共1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本委共接受1例公民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关于拆迁人、拆迁公告及时间的信息咨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了详尽的解答。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没有针对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件。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应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审批力度。二是应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2012年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加大对住房城乡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公开力度;二是继续增强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不断完善我委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