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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工作 规则
  • 发文单位:
  • 实施日期:2023-02-15 00:00:00
  • 成文日期:
  • 废止日期:---
  • 索引号:11Q000/ZK-2023-0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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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性:有效

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的通知

时间:2023年02月22日 点击量: 作者:平谷区人民政府 来源: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中心,各公司:

    现将《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政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中共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委(以下简称区委)的领导下,坚持以服务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紧扣“五子”联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坚定不移推进高大尚平谷建设,努力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

  第三条  政府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准则: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记“看北京首先从政治上看”的要求一切工作都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防“七个有之”,坚决做到“三个一”“四个决不允许”。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稳人民立场,牢记“国之大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紧紧围绕“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区域功能定位以服务首都发展为统领,以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为要求,以发挥北京“两区”“三平台”“五子”政策优势为依托,精心组织实施《平谷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落实平谷“三区一口岸”功能定位,建设高大尚平谷,促进共同富裕,在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走在前列,创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平谷范例。

  (四)坚持全面依法行政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尊崇宪法和维护法律权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五)坚持清廉务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始终保持人民公仆本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有关规定的要求,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扬唯实求真精神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走好新时代的群众路线,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坚持自我革命,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以“无我”的精神境界、“有我”的历史担当和扎实有力的实际行动推动工作落实。

(六)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持续强化改革创新思维理念,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发展、破解难题、提升民生品质的不竭动力。以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为着力点,以深化营商环境、财源建设、“三农”本体、国企等领域改革为重点,增强改革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推进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法治等领域改革,有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七)坚持优质高效。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质量。强化质量意识,建立质量导向的工作机制,切实把高质量要求体现到政府工作的方面、全过程。全面夯实基础工作,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作风正、效率高。全面优化工作流程,做到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行。全面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第二章 政府组成人员职责

    区政府由区长、副区长和区政府工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政府实行长负责制,长领导政府全面工作。副长协助长工作

    长召集和主持政府全体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经政府全体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第七条  长按照工作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

  第八条  长离京出访、出差,应按规定向市政府、区委请假报备,并委托常务副区长或其他副区长主持区政府工作。

  第九条  政府各部门受政府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对本部门行政工作负总责。政府各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法定职责和政府的决定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顾全大局,协同配合,确保政令畅通。审计局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政府负责。

第三章 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第十条  全面正确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保护等职能。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五子”联动服务,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主动应对时代变局、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服务首都大局、科学合理谋篇布局、整体提升精神格局中加速高质量发展,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区域新发展。

  第十一条  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经济发展趋势研判,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发挥《平谷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约束作用,严格人口、建设规模双控,严守人口总量上限、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城市功能优化提升,实现减重、减负、减量发展。

  第十二条  依法严格市场监管推进公平准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健全综合执法体系,规范市场执法,规范行政裁量权,维护市场的统一开放、公平诚信、竞争有序,促进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第十三条  加强社会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精治、共治、法治,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深化接诉即办工作,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系统构筑安全防线,妥善防范化解现代化进程中的各种风险,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稳定。

  第十四条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扎实办好民生实事,统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切实做好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保障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第五条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优化生态空间管控,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构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长效管控体系;充分释放生态价值红利,持续扩大绿色生态空间,持续提升城乡生态质量;贯彻落实低碳领跑者计划,为首都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贡献平谷力量。

  第六条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高效协同的审批服务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更好发挥“服务包”作用。深入推进数字服务建设,优化“一网通办”平台,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

第四章 坚持依法行政

     第十七条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既有政策文件的衔接和协调,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不得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严禁越权发文、严格制发程序、严控发文数量。

  第八条  严格合法性审查。政府各部门提请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提请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附具本部门法制机构的内部合法性审查意见,报送政府前应当经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报送区政府。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后,由区司法局按规定报区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规定及时区政府备案,由区司法局办理相关登记和审查工作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注重发挥律师、专家学者在决策中的法律顾问作用。

  第十九条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协同协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章 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二十条  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加强重大决策事项前期的调查研究,一般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必要时进行多种方案比选,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严格落实《中共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意见》,区政府领导班子对需区政府决策的经济事项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经济事项承办单位承担直接责任。经济事项涉及单位对其在职责范围内答复意见等承担直接责任。经济事项审批单位对其在职责范围内审批的事项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十一条  区政府各部门提请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论证;涉及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应当事先充分征求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进行社会稳定和舆情风险评估,必要时依法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各方面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调整完善

  第二十二条  政府在作出事关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前,及时向委请示报告;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意见建议,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根据需要,在政协开展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界政协委员意见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第六章 推进政务公开

  二十三条  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实行区、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全面深入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政务公开的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

  二十四条  政府各部门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十五条  加强政策解读,坚持政策制定与解读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做好政策吹风解读和预期引导。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等重要政策,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地开展解读,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

  二十六条  通过政务公开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和执行。重点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要决策事项,完善民需汇集、民计采纳等工作机制,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十七条  按照集约、方便、响应、智能、融合的原则,深入推进利企便民、精准服务、整体协同、透明高效的一体化网上政府建设,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十八条  高度重视政务舆情回应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落实回应责任,增强回应主动性。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二十九条  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主动做好重要政策法规解读、妥善回应公众质疑、及时澄清不实言论、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提升新闻发言人的履职能力。建立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机制。

第七章 健全监督制度

  第三  政府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和专项工作并执行其所作出的决议,接受执法检查、询问和质询,备案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列席相关会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负责地通报工作,积极开展协商,虚心听取意见建议。依法依规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第三一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公职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的监督。政府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实施的监督,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采纳监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化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联动协调机制,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行政、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并按规定报告

  第三二条  认真贯彻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依法及时化解行政争议。

  三十三条  区政府及各部门必须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调查核实有关情况,依法依规处理,不断改进工作。重大问题按要求公布处理结果。

  三十四条  重视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访下访,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第三十五条  政府及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三十六条  政府及各部门坚持从严治政,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坚决不予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十七条  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的要求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车辆配备等方面的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展预算绩效考评,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严格执行节庆展会论坛活动有关规定

   第三十八条  政府组成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反规定干预或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九章 会议制度

   第三十九条  政府实行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政府专题会议等会议制度。

   第四十条  政府全体会议由长、副长、政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由长主持。政府全体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二)通报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决议和政协全会情况;

  (三)讨论决定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部署政府重要工作。

  政府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区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和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

   第四一条  政府常务会议由长、副长组成,由长或委托常务副长主持。政府常务会议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

 (二)研究讨论中央、市委巡视,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中央、市督察中央、市重大审计事项以及区委巡察发现问题涉及政府系统的整改任务落实工作;

 (讨论决定区政府工作中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事项、重大体制调整重大政策措施、城市和社会管理重要事务等“三重一大”事项

  (四)研究讨论需要向委汇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和向政协通报的重要事项;

  (五)讨论和通过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议案和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重大事项草案;

  (六)讨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发、修改和废除

  (七)按照法定程序,研究有关人事任免、责任追究事项;

  (八)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周召开1次,必要时随时召开;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列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区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四十二条  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以及有关专项工作。研究决定涉及“三重一大”事项,需依程序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涉及资金、审批等事项,需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副区长召开区政府专题会,必要时随时召开,安排与议题关的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参加。

   第四十三  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的议题,由承办单位按照公文审批程序向区政府正式行文,由分管副区长协调并审核后提出,其中涉及资金的议题需要报常务副区长审核,再报区长批准,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做出会议安排

   第四十四条  提请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应由单位充分酝酿,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意见,并努力达成一致,必要时提请分管副长协调,协调后仍有分歧的,单位应如实向政府报告并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提出倾向性意见征求意见的书面反馈、协调会议纪要等作为议题材料要件,一并报送区政府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的议题在区政府会议讨论前须经专题会讨论。提请区政府会议审议时,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决策的事项充分表达意见,并对表态内容负责,默许表示同意。区政府会议审议后,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资料留存存档。

   第四十五条  提请区政府会议讨论的议题,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议题,提请会议审议前,须按照规定严格履行必经程序,在议题审核单中写明是否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民生大数据分析等程序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涉及公平竞争审查的议题,须按照规定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在议题审核单中写明情况,并提供相应的材料;涉及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的议题,须按照规定履行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使用程序,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第四十六条  区长召开的会议,如分管副区长或议题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一般不安排讨论研究其分管领域议题,重大紧急事项除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凡属副区长、区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能够决定、审批的事项,或会前未经协调的事项,不安排区政府会议讨论研究。

   第四十七  区政府会议的议题承办单位应于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内将议题材料及汇报材料送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时准备多媒体演示。汇报材料言简意赅,重点突出。区长召开的会议议题一般应由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汇报,不能参会的会前长请假

   第四十八  区政府全体会议作公开报道,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或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题时作公开报道,由议题承办单位提出申请。

   第四九条  政府领导不能出席政府会议的,需向长请假。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请假,由政府办公汇总后向长报告。

  第五  政府全体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的纪要,由长签发;政府专题会议的纪要由主持会议的长、副长签发,原则上应于会后5个工作日内印发。

第十章 公文审批制度

   第五一条  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北京市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中央、市、区关于精简文件的规定要求,严格公文审批管理。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政府的公文注重质量和时效,突出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确保文件充分体现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实际,合法合规、主题鲜明、文风端正、务实管用,并严格控制篇幅。报送政府的公文应遵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由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应按照职权和隶属关系行文,不得多头报送、越级报送;除区政府领导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政府领导个人报送公文,也不得以个人名义向政府报送公文。议事协调机构请示报告工作应根据相关工作规则按程序逐级呈报。

报送区政府的公文,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处理,按照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呈批,重大事项报区长审批。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区政府办公室予以退回处理。

  第五二条  报送政府的请示性公文涉及其他部门、单位事项的,在报送前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单位沟通,书面征求意见;经协商后仍然存在意见分歧的,应在文中列明各方理据,并提出办理建议。分管副区长应主动加强分歧事项的协调,取得一致意见或提出倾向性建议。

  第五十三条  政府领导审批公文时,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表示阅知;对于有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表示同意所请示事项;签署明确意见的,由相关单位按照意见抓好落实。

   第五十四条  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公文,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按以下规定履行签发程序。其中,区政府发布的命令(令)、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的议案等,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签署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报送的请示、报告和以区政府名义制发的通告、意见、通知等,由分管副区长审核,区长或委托常务副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有关部门、单位报送的函等,由分管副区长签发,重要的报区长签发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公文,分管副区长签发,重要的报区长签发。

   第五五条  坚持精简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对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府及部门已作出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发。由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名义发文;对内容相关、政策配套的文件,应同步起草报送,合并发文。

第十一章 内事活动制度

   第五十六条  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拟以区政府名义举办的活动,由区政府办公室商相关部门审核把关,按程序报批;拟邀请区政府领导出席活动的,原则上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区政府,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并提出意见后,按程序报批,区政府领导出席活动由区政府办公室统筹安排。

   第五十七条  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活动,一般不邀请市领导出席,确需邀请的,须报区政府批准后,按程序以区政府名义向市政府请示政府领导原则上不出席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召开的一般性工作会议及事务性活动。未经政府批准,不安排政府领导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各类会议活动不安排政府领导接见会议代表并合影。

  

第十二章 外事活动制度

  五十八条  政府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由政府外办统筹安排。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邀请政府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报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国际会议和重要涉外活动,由承办单位提出申请,经政府外办审核按程序报批。

   第  区政府各级领导干部执行因公出国(境)任务,按照市、区外事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报批,坚持“计划管理、按需派出、注重实效、精简节约”的原则做好团组安排工作,严禁安排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区政府领导出国,经分管外事副区长审核,报区委书记、区长同意,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系统处级正职行政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管理的企业正职领导出国,经区外事部门、分管副区长和分管外事工作副区长同意后,报区长审批。上述有关单位的处级副职行政领导和企业副职业务领导出国,外事部门审核后,报分管副区长和分管外事副区长审批。

   第十条  区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应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出国访问次数、时间、国家数量等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外事活动中接收的礼品由区政府外办统一管理。

第十三章 督促检查和绩效管理制度

   第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督查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政府督查工作条例》和北京市实施办法,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动政策落实和问题解决,提高行政效能、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把抓落实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区政府督查工作,对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开展督查,采取综合督查、专项督查、事件调查、线索核查“互联网+”督查、日常督办等方式,以“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等形式,重点督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领导指示批示等事项。坚持协同配合,推进政府督查与其他监督检查协调贯通,将政府督查和区委办、区委组织部督促检查及区纪委区监委监督检查相结合,构建区政府督查与区委督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大督查机制,形成督查合力。

   第  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具体落实单位,负有主体责任,对工作落实负总责。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统筹组织开展综合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督办等督查工作,提高督查的质量和效率,推动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第六十三  区政府对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全面履职和服务管理水平提升等情况实施绩效管理,严格开展考核,统筹组织评价。考评结果经区政府审定后报告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并及时进行反馈,督促做好整改。加强和规范政府系统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

第十四章 纪律和作风

   第六十四条  政府组成人员严格执行新修订的《中共北京市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遵守纪律,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政府及各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有关规定的要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强化群众观点,增强公仆意识,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第六十五条  坚持组织的领导者必须是坚定的执行者,积极弘扬平谷精神,围绕“十个有没有”要求和“十个比一比”标准,持续锤炼过硬作风,增强“八项本领”提高“七种能力”,践行认真精神,确保各项政策和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发挥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各部门、各单位把被动转变为靠前“领哨”,主动报到、一办到底,坚决纠治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第六十六条  政府按要求每年向委全面报告工作,并及时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区委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及时报告政府重要工作安排,及时请示重大事项。

   第六七条  政府组成人员坚决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内部提出,在没有重新做出决策部署和决定前,对外不得有任何与、区政府决策部署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区领导代表政府发表讲话和文章,个人发表署名文章,事先须经政府会议研究或长同意,报委批准;除委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出版著作,不提词、作序。

   第六十八条  政府组成人员必须做学习的表率,政府及各部门建设学习型政府,不断掌握新知识、熟悉新领域、开拓新视野,善于运用新技术推动政府管理创新;要提高专业能力,培养专业精神,更多运用专业力量、专业方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建立学习—工作—学习的新常态,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争做学习型干部,为高大尚平谷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六十九条  区政府领导同志应当带头调研、经常调研,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注重安排以“四不两直”、蹲点方式开展调研,全年蹲点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1周;每年确定12个重点课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至少1篇调研报告;每年到基层联系点调研不少于2次;开展调研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最大限度减少随行人员和车辆,确需在外用餐休息的,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  进一步精简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以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须经区政府领导批准。各类会议都要充分准备,严肃会风会纪,重在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一条  进一步精简文件,没有实质内容、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一律不发;由议事协调机构、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名义发文;严格控制配套类、分工类发文;对于内容相关、政策配套的文件,应同步起草、报送、上会,统筹发文;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既有政策文件的衔接和协调,防止政策效应相互抵消。

   第七二条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第七三条  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系统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等重大情况向政府报告。

   第七十四条  区政府领导及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离京外出请假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京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的通知》,应事先向区政府报告,而后履行审批程序。副区长离京外出要向区长请假,向区委报备,出差(出访)、休假回京后,应向区长报告有关情况,必要时通报区政府其他领导。

各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离京外出要向区长请假,向区委区政府报备。请假时由本单位向区政府报送书面请示,并附《领导干部离京外出审批备案表》。外出回京后,应告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离京外出要向区政府分管领导请假,向区委区政府报备;区政府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不兼任行政正职的,要向分管区委办公室的区委常委请假,向区委区政府报备。

区管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包括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离京外出要通过区国资委向分管区国资委的区政府领导请假,向区委区政府报备。

其他区管干部离京外出请假、报备工作,由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参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具体规定。

各单位主要负责空缺时,主持工作的负责离京外出,参照主要负责请假、报备程序要求,向有关区委常委、区政府领导请假。

  七十五条  政府领导调研和会议活动新闻报道按照相关规定从严掌握,按照精简务实、注重效果的原则,除涉及重大活动和重大事件外,一般可安排在报刊、电视头条新闻后,以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进一步压缩会议活动报道的数量、字数和时长。

第十章 附则

  七十六条  政府派出机构、直属机构等工作机构适用本规则。

   第七十七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京平政发〔202128号)同时废止

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监察委员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

bob体育注册_皇冠体育-在线*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2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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